必填项,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名称 |
必填项,填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必填项,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类型 |
必填项,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违法事实 |
必填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做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处罚依据 |
必填项,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或其他,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如其他-补办。如存在多个类别,合并报送,类别之间用“;”隔开,如:罚款;行政拘留??????处罚类别 |
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日期??????处罚决定日期 |
天津西青久森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
津西青卫医罚2025019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天津西青久森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04月1日至2025年4月17日期间使 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分则(2023年版)》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的裁量情节及基准的规定 |
罚款3.5万元 |
2025/7/14 |
张馨月 |
津西青卫医罚202502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张馨月于2025年04月1日至2025年4月17日期间在天津西青久森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 任公司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对非医师行医的处罚的规定 |
警告;罚款2万元 |
2025/7/14 |
天津西青彦华诊所 |
津西青卫医罚2025023号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
2025年6月12日,天津西青彦华诊所使用未取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利奈唑胺注射液,且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用规则(2023版)》 |
警告;罚款0.2万元 |
2025/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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