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3号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材料转送单(案举[2025]0043津1号)提供的线索,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纸墨图文制作(天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印刷装订印有志鼎、博远天合、照坤教育、知满天教育、徐小贱升本课堂等5家单位名称的图书共计6种1390本(已胶装),未胶装的培训材料共计43种2992册,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合同和出版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当事人涉嫌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3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3号 |
执法对象 |
纸墨图文制作(天津)有限公司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
行政执法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执法结论 |
1.没收出版物1390本,2.罚款人民币捌万(80000)元整。 |
处罚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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