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2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西青区爱妮岛儿童游乐园检查时,发现现场有一台设备以香烟作为奖品,其张贴的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显示该设备类别为游艺机,设备名称为黄金堡,批准文号:GS-2009-1-029.现场负责人称该游艺机所出游戏币会转为奖券,香烟直接给顾客。现场发现该游艺机放有4包香烟,香烟不能作为奖品,且无备案记录。当事人涉嫌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02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5〕F-000002号 |
执法对象 |
天津市西青区爱妮岛儿童游乐园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进行有奖经营活动,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
行政执法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执法结论 |
1.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处罚日期 |
2025年1月24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