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津辖西)文综罚字〔2024〕F-000016号
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张其友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爱尚街2栋401、402、403、404、405、406经营的金尊音乐餐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场所牌匾名称为“金尊音乐餐吧”,正在营业中,该场所共有10个包间;在608包间有客人正在唱歌消费,点播歌曲为“往后余生”;经核实当事人现场负责人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前台发现了608房间的消费单。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016 |
执法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津辖西)文综罚字〔2024〕F-000016 |
执法对象 |
张其友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 |
案由名称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行政执法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执法结论 |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元整(170)元;2.责令关闭。 |
处罚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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