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民政局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2024年,区民政局遵照市、区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充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履行法定工作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担负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管理、殡葬管理、志愿服务与管理等工作,共有行政职权48项。现有执法人员28人,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其中2024年新增执法人员4人,因人员调动、退休、岗位调整等原因注销行政执法资格7人。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公开,按照规定在每个执法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年共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并公示行政检查40次,执法案件总量与往年基本相当。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实际对《西青区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流程,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的文字与音像记录资料依法依规归档保存。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者应诉案件。
(二)积极履行自身行政执法职责。一是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审核权限下放街镇改革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城通办”制度在我区落地落实,为6户“人户分离”困难群众办理低保待遇,全年累计发放低保、特困等各类救助资金4100余万元。扎实做好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2200余万元。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处置机制,累计救助遇困人员209人次。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活动监管力度。开展区属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抽取15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并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组织300余家区属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开展社会组织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自查检查工作、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清理优化工作和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自查等工作,排查社会组织涉嫌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情况,进一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推动社会组织名称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不符合规定的2家社会组织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质量。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定天津市西青区慈善协会为4A级社会组织。三是进一步压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监管职责。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养老机构食堂进行抽查,降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会同消防支队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保障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今年以来向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共计180余万元,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服务水平。截至2024年11月,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2800余万元,缓解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四是进一步构建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工作合力。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传统祭扫节日期间,通过加大源头治理,开展巡查管控,落实祭扫保障,使传统祭扫节日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崇尚科学、弘扬美德的重要载体。累计张贴、发放纸质宣传材料约8.8万张;悬挂布标2351幅;发动全区机关干部、执法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9700余人次,组成巡查队伍对居民小区、路口、便道、绿地等地点开展昼查夜巡,累计劝阻制止不文明祭扫行为4718人次;由相关部门查抄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约492公斤。深化“五情祭扫”品牌,开展节地生态葬、殡仪馆开放日、文明社区共祭、万众追思签名等文明祭扫活动300余场,参与人数2万余人次。
(三)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执法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调整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精简民政行政执法力量。合理统筹人员参与民政领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任务,已持证执法人员履职率达到100%。二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网络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人学习时长均满足学时要求,全部通过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线上测试。结合民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西青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全面提升自身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夯实执法人员普法成效。进一步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线上推出“民政说法给你听”普法宣传专栏,面向管理服务对象,通过生动活泼的案例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政法律政策等普法宣传,引导管理对象依法依规经营,以管理服务、业务指导、柔性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才力量缺乏。受行政编制数量、职能设置所限,区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也没有专职的执法人员。现有执法人员岗位大多分布在各个业务领域,对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业务理解掌握还有一定提升空间。二是法律规范体系有待完善。部分民政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受制定时间较早等因素影响,面对近年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存在法条缺失、内容与当前社会形势不符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上还存在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升民政领域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秉承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原则,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引导民政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做尊法守法的捍卫者。不断加强民政领域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确保民政领域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制定学法普法年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等在内的民政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以案释法讲解等法治学习活动,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控制行政运行风险。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三)营造民政领域法治环境。遵照“八五”普法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加强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衔接,促进民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