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现将西青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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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行为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行为的检查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法》第七十六条 |
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行为的检查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 ||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教育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检查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 ||
对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
对学校体育工作监督检查 |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属于检查对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条、第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 ||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专项检查、现场检查 | 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备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等条文,该事项属于联合检查事项,特此说明 |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检查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规定》第七条 | ||
对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谋取利益的行为进行检查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第十八条;《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 ||
对幼儿园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 | 各级各类幼儿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
对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国家课程标准的监督检查 | 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
2 | 名称中含有“教育”字样的市场主体行为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学校行为的检查 | 名称中含有“教育”字样的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五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
3 | 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 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进行检查 | 民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五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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