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门街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决定公示表(2024.4.21)
现将西营门综执简决字(2024)第46号予以公示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相对人姓名 |
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反条例 |
违法事实 |
案发地点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 |
结案时间 |
执法人员 |
2024.4.21 |
张东杰 |
自然人 |
西营门综执处决字(2024)第46号 |
天津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3 条2 款 |
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 |
大明道与百川路交口 |
天津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3 条2 款 |
罚款 |
300元 |
2024.4.23 |
赵雪骢朱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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