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门街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决定公示表(2024.3.11)
现将西营门综执处决字(2024)第23号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相对人姓名 |
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反条例 |
违法事实 |
案发地点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 |
结案时间 |
执法人员 |
2024.3.11 |
天津正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 |
西营门综执处决字(2024)第23号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 |
随意抛洒建筑垃圾 |
泰宁道与老罗浮路交口南侧100米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 |
罚款 |
5000元 |
2024.3.11 |
牛勇朱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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