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门街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决定公示表(2024.1.4)
现将西营门综执简决字(2024)第1号予以公示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相对人姓名 |
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反条例 |
违法事实 |
案发地点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罚款金额 |
结案时间 |
执法人员 |
2024.1.4 |
刘景伟 |
自然人 |
西营门综执简决字(2024)第1号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1条第1款第3项 |
未使用密闭容器清运生活废弃物 |
大明道与外环线交口 |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1条第2款 |
罚款 |
100元 |
2024.1.4 |
赵雪骢朱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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