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签发首份中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昨天,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海关所属南开海关申请了一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也是天津海关签发的该协定项下首份原产地证书。
“以前,我们出口的自行车在马尔代夫清关时需要缴纳10%的关税。现在使用中国—马尔代夫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零关税清关的待遇,仅这一票货物客户就能少缴纳2500元的关税。”该公司外贸经理宋明伟说。
据了解,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定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实施。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数占比超过95%。协定生效后,我国出口马尔代夫的船舶、电气设备、钢铁等产品将获得关税优惠;马尔代夫原产的绝大部分水产品、坚果、木质装饰品等对华出口也将享受协定优惠。
天津海关关税处处长魏小军表示,目前,我市对马尔代夫的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电缆、自行车、钢材和家具等,中马自贸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进出口商品的关税成本,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除此之外,依托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措施,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得签证,通关效率也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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