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比分直播刘宝军诉天津中汇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5〕第5044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天津中汇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宝军诉你单位劳动关系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5〕第5044号仲裁裁决书。津西青劳人仲案字〔2025〕第5044号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工资26000元。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共计8.5个月二倍工资差额55250元。三、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度防暑降温费1002.8元。四、驳回申请人其他请求事项。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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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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